1總則
1.1商城的運營方基于相關法律法規對注冊會員(包括采購單位、供應商)在商城平臺上的交易行為、交易程序等制定的基本規則。
1.2本規則適用于會員在商城平臺上進行的一切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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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戶須遵守的規則
3.1用戶在商城選擇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時,即生效、成立。
3.2在商城已上架的商品,可以在商城購買,也可以直接聯系商家。
3.3?訂單狀態在“待確認”之前,用戶可取消訂單,訂單經供應商確認后,不可取消訂單。
3.4?用戶收到貨后,要及時進行驗收,并履行對供應商的評價。
3.5如因用戶提供了錯誤或不詳的郵寄地址,而導致收不到貨或延遲到貨,商城運營方不承擔責任。
4.供應商需遵守的規則
4.1當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一經確認即形成了合同要約,供應商應嚴格履行相關義務。
4.2?遵守商城的業務流程規定,每天至少登錄商城兩次進行訂單的確認、發貨、到貨登記。
4.3?訂單確認后,供應商要及時排產,不能以各種理由不發貨或延遲發貨,確保在承諾的供貨期內完成交貨。
4.4?供應商拒單要征得商城運營方的同意。
4.5供應商負責核對商城已鋪貨商品信息,保證商品信息與協議、實物一致,對不一致所產生的一切交易結果承擔最終責任。
5.其他規則
5.1商城通過發布文件與公告向商城用戶提供商品行情和相關交易規則。
5.2商城用戶妥善管理賬號信息,且對該用戶名和密碼下發生的所有活動承擔責任,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賬號泄漏、遺失、公開等產生的損失及后果,商城運營方不承擔責任;
5.3?商城運營方對商城交易數據等相關信息的保密負責,商城用戶遵守保密規定,不經商城運營方的允許不得將交易數據、價格詳情等信息對外公開發布。
5.4商城相關各方遵守商品調價機制,對需要調價的采購訂單進行調價及復核,調價復核時間不超8小時。
5.5商城對用戶、供應商交易不誠信行為將予以考核評價。
5.6用戶確認收貨或不提出收貨異議作為供應商交付完畢的條件。
5.7交貨完畢后,供應商需按合同相關要求繼續履行義務。貨物交收另有約定的,以雙方的約定為準。
5.8訂單商品到貨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且在國能e購商城發起開票申請后30日內,商城運營方向采購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附則
6.1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6.2商城運營方將保留根據運營需要不時修訂本規則或制定補充規則并公示的權利,修訂后的規則或相關補充規則于本網站公示日或公示內容指定日期生效。
ICP備案號:遼ICP備11003865號-1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號:遼阜食藥監械經營備20210004號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號:新出發阜蒙字第2201號